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07-15浏览人数:

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项目规模:因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等沥青道路已达到使用年限,路面基层破坏导致出现开裂、破损、坑注等情况,并出现多个12345工单投诉,影响居民出行安全,目前路面改造提升费用预估为1300万元。项目预算:3.25万元

4.招标内容:新都路(西环路-开创路段)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不含结算审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合格的造价咨询资料(含最终成果报告)。

6.质量要求:要求采取紧密型跟踪审计,事前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深度达到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等各个环节跟踪。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须配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及安装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1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跟审咨询服务需要。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2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同时提请监督机构处罚。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18: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 JShuaxia1997@163.com  (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所投项目),可微信报名或至现场报名,购买标书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2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二楼最西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佰元整(¥ 600 .00元)

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自行密封)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人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书玮

联系电话:153711128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青

联系电话:1730978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