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大楼消防维保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立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镇化大楼消防维保项目。
2.预算金额:50000.00元/年。
3.最高限价:50000.00元/年(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城镇化大厦地下2层,地上18层范围内的: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5.消防供水设施;6.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泡沫灭火系统;9.气体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系统;1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2.应急广播系统;13.消防专用电话;14.防火分隔设施;15.消防电梯;16.细水雾灭火系统;17.干粉灭火系统;18.灭火器;19.其他现有消防设施等内容,具体内容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具体详细的消防设施请投标单位自行至现场勘查了解)。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如服务考核合格,甲方可以选择按中标价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如维保服务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任何一年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不再续签或中止合同。
6.质量要求:维护服务所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网站查询结查为准(投标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18:00时,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地点: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F607室
3. 方式: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工17352336363)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立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
联系方式:万主任;联系电话:1920500111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F
联系方式:徐工;联系电话:173523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