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整治工程材料检测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都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整治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2.预算金额:规定收费标准系指按苏价服[2001]11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50%
3.最高限价:规定收费标准系指按苏价服[2001]11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50%(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盐都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整治工程材料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确保按招标人要求的检测时间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检测或试验报告。
6.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且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常规材料检测),且同时具备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01-913室)。
3.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徐女士,联系号码:1735233636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日月路9号
联 系 人:游工
联 系 电 话:0515-6918603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01-913室
联 系 人:徐工
联 系 电 话:173523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