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纵湖旅游景区文化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纵湖旅游景区文化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度假区内
3.项目规模:投资约54000万元
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大纵湖生态环境及文化提升工程、东晋水城景区提升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发包人保留对工程内容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 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此证书);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其中须具备土建、安装类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此证书)各一名。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
5.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
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楼)。
3.联系电话:15051341009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开标室(度假区政府南楼三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时以转账方式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予以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大纵湖湖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0513410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68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