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国道东侧排水沟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人数:
204国道东侧排水沟维修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4国道东侧排水沟维修工程
2. 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 项目规模:204国道东侧排水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21万元。
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 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内容:204国道东侧排水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信誉要求
2.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
6.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921日到2023925日17:00时
2. 领取地点:盐都区潘黄街道宝才居委会宝华花园1号楼三楼
3. 联系电话:18852404650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西裙楼二楼204开评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仟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特别提醒: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盐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盐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盐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5-691860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85240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