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发行规模:不超过 11 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4、招标范围:担任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上市和发行后服务;协助招标人选聘有助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组建承销团,承担代销责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BB类及以上;
(三) 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五)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 【4】 月 【28】 日至2023年 【5】 月【8】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盛世华城20号楼401室)(或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228675226@qq.com,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洪俊、万荣胜,电话:13770039488、13770039532,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盛世华城20号楼40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09 时(北京时间,余同);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因疫情影响,各投标人允许以邮寄方式送达投标响应文件参与投标。(如因邮寄原因造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能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各投标人委派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要求在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没有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没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健康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所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方式送达的须在2023年 5 月 12 日9时00分前(未在规定时间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拒绝接收)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汇都大厦(B)9层,王莉莉,0515-81086911】。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在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发布。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发布的相关变更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汇都大厦(B)9层
联系人:王莉莉
电话:0515-8108691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盛世华城20号楼401室
联系人:李洪俊、万荣胜
电话:13770039488、13770039532
2023年 【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