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城镇化大厦电梯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 已由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城镇化大厦10部电梯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移交、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包括上述全部电梯设备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650 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新都路与日月路交叉口西南角
2.4 工 期:在接到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之日起 120 天(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电梯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室外2部电梯待招标人通知后实施。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a. 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
②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③制造厂商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
②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③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④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
3.1.2 安装单位资格
(1) 如是制造商安装,提供制造厂商安装资质证书,具有对应的电梯安装维修 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 如是销售代理商安装,提供代理商安装资质证书,具有对应的电梯安装维修 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3 相关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 年 8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4 设备品质要求
(1)投标的电梯设备必须为最新成熟型产品。乘客电梯设备的主要部件( 控制柜、曳引机、门机)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
(2)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为“ 奥的斯(天津)”、“ 蒂森克虏伯(中山)”、“ 日立(广州)”、“通力(昆山)”、“迅达(上海)”、“富士达(廊坊)”“东芝(上海)”、“怡达快速(浙江)”。投标人必须选择参考品牌投标,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并能保证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则必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参考品牌和疑议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但同一投标人选择的电梯品牌只能是一种,招标人不接受同一投标人选择两种及以上的电梯品牌投标。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和制造厂商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
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 9 时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注: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未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该项目开标后书面说明情 况送给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 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新都西路 39 号10楼 地址:盐城市盐渎路787号
联系人:孟工 联系人:凌工 徐工
电话:0515-88361006 电话:0515-88383456 15961977000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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