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庄镇番茄小院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尚庄镇番茄小院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二次)。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
3、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3.5万元。
4、工期要求:签定合同后即开始咨询服务,在30日内完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直至相关部门审查通过为止。
5、招标内容:尚庄镇番茄小院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尚庄镇番茄小院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图纸及相关资料制定交通影响评价方案,并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向甲方出具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6、招标规模:总用地面积9315 m²( 合13.97 亩),容积率为1.50 ,总建筑面积15686.7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3831.32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半地下自行车车库建筑面积1855.42平方米。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 、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相关专业规划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 至 2022年 1月23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2.领取地点: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宝龙城市广场2#公寓楼702室)。
3.联系电话:吴珊18361117595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24日下午3点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以现金方式带至开标现场(自备信封,单独放入信封内),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原件时一并退还。
八、评标办法: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庆虎
电话:1826122512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军
联系电话:1339067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