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已由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都发改审【2019】215号关于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蟒蛇河(池沟~S125省道大桥)沿线两侧。
2、工程规模:长度约8km。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含红线范围内河道、沟、塘处理)、道路和桥梁、驳岸、给排水、照明、亭廊、景观、铺装及配套工程【包括其它安装、工艺设计、综合管网等】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二期)工程施工图范围中的场地平整(含红线范围内河道、沟、塘处理)、道路和桥梁、驳岸、给排水、照明、亭廊、景观、铺装及配套工程【包括其它安装、工艺设计、综合管网等】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图审合格(指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图审的工程)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监理合同估算价:暂约182.05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031909039901-BE-002 | 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二期)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二期)工程施工图范围中的场地平整(含红线范围内河道、沟、塘处理)、道路和桥梁、驳岸、给排水、照明、亭廊、景观、铺装及配套工程【包括其它安装、工艺设计、综合管网等】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图审合格(指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图审的工程)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所有人员相互不得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配备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017】35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认真核对诚信库及投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正确操作,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注:本项目所有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须出示“苏康码-盐城市”,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室(请各投标人在进入大厅前通过支付宝或江苏政务服务APP申请领取)。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4楼
联系人:蒋锋 联系人:尤鸿望
电话:0515-88356263 电话:0515-882003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109209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