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已由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都行审投资复[202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一期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03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包括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一期装修改造项目的1层:大堂及公共走道与电梯厅、大堂吧、酒吧、厨房等后勤区域进行改造;3层:公共走道及电梯厅、贵宾包厢2个、小宴会厅、多功能厅、贵宾接待室、日韩料理厅、公共卫生间、厨房等后勤区域改造;11-16层:全新客房(合计114间)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20年11月27日
2.1.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质量目标:争创“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
2.1.6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含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一期装修改造项目的1层:大堂及公共走道与电梯厅、大堂吧、酒吧、厨房等后勤区域(含驿都厅厨房包饼房改为切配中心及加冷库改造)、餐饮走道、休息区大堂吧、电梯装饰、卫生间、门厅、酒吧进行硬裱、隔断、石材、玻璃、金属、装饰件、灯具进行改造;3层:公共走道及电梯厅、贵宾包厢2个、小宴会厅、多功能厅、贵宾接待室、日韩料理厅、公共卫生间、厨房等后勤区域;11-16层:全新客房(合计114间)、客房层公共走道(含后场区域地坪修复)电梯厅软装翻新(跟随楼层改造同步完成)、垂直管线(含布草井道修复)及水平管线系统(跟随楼层改造同步完成)、空调溴化锂机组装维修、酒店西南角增加B层至三层客货两用梯,并恢复修缮B层至三层后勤通道,消防按新消防规范进行改造,配合智能化单位对酒店智能化系统改造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室内装饰业绩,其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办公建筑、商场、金融建筑、民政建筑、司法建筑、宗教建筑、园林建筑、纪念性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的装修项目,应以扣除以上范围内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二)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包括1家装饰装修资质企业、1家消防设施资质企业)。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及以上)的单位。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相关评审材料以牵头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准。
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若投标人少于50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当有效投标人大于50家(含50家)时,自动启动资格预审程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盐城有限数量制入围综合评估法ABCD,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03号 地 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F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周生磊 联 系人:吴必祥
电 话:0515-81086915 电 话:0515-88779960、18851556987
传 真:/ 传 真:0515-8308633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15696337@qq.com
2020年4月17日
附件:招标文件文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