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7-06-28浏览人数:
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
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负责实施的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的投标。
二、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2、工程地点:赶海路以南,弘智路以东,区社会福利院一期工程以西。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844.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共计约61098.75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15745.8平方米。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 面积最终按规划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扩初设计评审及施工图通过审查(由中标人负责与盐城市图纸审查中心进行相关图纸送审、对接、修改、盖章及扫描归并、装订成册等后续工作)。
5、其它要求: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需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
6、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周期服从招标人需要,详见设计招标文件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桩基、边坡及基坑支护、地下室(含人防)、建筑、结构、幕墙、给排水、雨污水管网、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及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同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工业厂房。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工业厂房,应扣除住宅楼、工业厂房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设计合同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负责人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需配备6名设计人员,其中,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有1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有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签订合同前提供项目组成人员表)】。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柒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3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7 日至2017年 7  月 4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窗口及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前台缴费,网上电子档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十二、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     
法定代表人(签章):蒋国兴
联系人:施扬   唐为凯
联系电话:0515-88580153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徐林
联系人:谢萍萍
联系电话:15605101196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B座6楼
                                             
附件:
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
施工图设计服务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费(70分)、技术部分(27分)、奖项加分(3分)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和八部位第2号令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未提交下列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设计合同原件;
4、设计负责人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
注:(1)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证书等原件资料如因年检或变更登记或资质延续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受理单位出具的证明(须标明有效期)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方予认可。如受理单位无法出具证明的,则须提供近期网上办理状态截图,书面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原件中标人须在取得后递交招标人核验,未能及时提供的或受理单位审核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二、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评审(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在其他评审环节未被判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1)至(3)项中任意一项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
2、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单位有效设计费报价的平均值(平均值为A值。当有效报价不足7家时,直接平均;当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平均)。
3、投标报价得分(70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70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7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扣1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比A值低的,每低1%扣0.1分,并从7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扣1分。
(二)技术部分(27分)
(1)技术部分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并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完整性和较差的,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建筑方案的理解及深化、控制造价经济性分析、保证设计质量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缩短建设工期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6<优≤1.0, 0.92<良≤0.96, 0.88<中≤0.92, 以0.01为一个计分单位,各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为:总分27分乘以经评委评审的各投标人所得的得分系数(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
(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及设计奖项加分(3分)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社会福利院、残疾人服务中心、社区中心或医院类项目)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优秀设计奖的,得基本分1分,每多提供一个设计项目加0.5分,最多加2分。
以上加分项,均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原件和奖项原件计分。
三、定标办法:
1)对于通过上述所有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其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若中标候选人排序出现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