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蟒蛇河生态景观开发工程绿道勘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7-10-13浏览人数:
1、招标人名称: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市蟒蛇河生态景观开发工程绿道勘察服务项目。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蟒蛇河(新S331-池沟段)。
4.2工期要求: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之日起,在30日历天内出具勘察成果, 50日历天内确保通过相关图审等部门审定。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图审等部门审定。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自筹100%已落实。
5、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蟒蛇河(新S331-池沟段)两侧,长度暂约50km,宽度暂约6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8.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8.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9.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8:30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17年10月24日15:00时。
10、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81992000。
13、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勇武 法定代表人:周玉梅
联 系 人:何力 联 系 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67890829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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