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盘龙园林绿化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工程施工机械(吊车)服务预选库选用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盘龙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蟒蛇河沿岸(泾口---大纵湖)。
2、项目名称:盐城市盘龙园林绿化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工程施工机械(吊车)服务预选库选用。
3、吊车服务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吊车25吨≥4台,随车吊≥2台,汽车吊8吨≥4台,配合现场施工服务。
3、服务周期:一年(2019年01月至2019年1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入库内容(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自行至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后参加投标。
2、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并开具收据,未按约定要求缴纳报名费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本项目报名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不收汇票)的形式从其基本帐户直接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名称: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开户行:苏州银行大丰支行 ,账号:51441200000302。),并至收款单位: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新都西路39号)九楼-916财务结算中心(电话0515-81086916)开具收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其他
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sggz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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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盘龙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 力 联系电话:1730067422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都区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500米兆泉商务中心六楼
2019年2月25日
附件:2019年-2020年工程施工机械(吊车)服务预选库选用项目(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