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盛苑安置小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馨盛苑安置小区项目已由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建设馨盛苑安置小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都发改审 [2019]3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都区张庄街道境内,建业路西,文化东路南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及配套公建建筑,用地面积为29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219.1平方米,最高单体为17层,最高建筑高度为51.1米,1#、2#、3#、5#号楼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约28701.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444.30平方米(住宅面积约47303.6平方米,商业及其他用房面积约2140.7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2.241亿元
2.1.4工期要求:605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2年1月19日
2.1.5 其他:
(1)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2)工程创优目标为:市优。
(3)工程安全文明目标为:省级文明工地(二星)。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室(包括人防)、基坑支护、桩基、土建(建筑结构)、装配式建筑、水电安装、电气、消防、电梯采购安装、室内外普通装饰、外立面幕墙(石材等)、亮化、智能化(弱电、门禁、监控、路灯等)、室外附属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雨污水、门卫室等相关配套)等所有小区建筑及配套项目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含,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达39000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亿元的住宅小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
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7-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得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9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9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另行接受合同价0.5%的扣款 。
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5月1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ABCD,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 发布。
9.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标 人:盐城市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唐工、陈工 联 系 人:张勇
电话:0515-88361006 电话:1893228653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39997682@qq.com
2020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