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驿站项目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2、招标内容:设计幕墙面积约5800平方米,设计费估算价约6.9万元。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驿站项目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做好和设计总承包相关配合对接工作。
3、设计周期:本项目设计周期15日历天,具体设计阶段如下: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成果文件,方案定稿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4、质量标准: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要求,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设计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六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资格。
3.5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3.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并开具收据,未按约定要求缴纳报名费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本项目报名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20 年 5 月 2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 日18:00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递交形式可采用现场交现金方式,但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5.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第一次支付合同款后无息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4日10:00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盛州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10楼
联系人:陶主任 联系电话:153515563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07室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超、严萌 联系电话:0515-6908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