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市蟒蛇河生态公园旅游项目策划定位及项目挖掘项目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蟒蛇河沿线两侧。
4.2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蟒蛇河生态公园旅游项目策划定位及项目挖掘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的权利。
4.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
4.4服务期限:30日历天。各项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认可及相关部门审批。
4.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自筹100%且已落实。
5、工程规模:服务费用估算约9.9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6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7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7.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0、招标文件的领取: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4日18时前(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号码:0515-8820031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招 标 人: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
联 系 人:蒋锋
电 话:0515-883562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国际广场C座7F
联 系 人:尤鸿望
电 话:0515-882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