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已由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接入及受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接入及受电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211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蟒蛇河沿线两侧。
2.4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人须是盐城供电公司的《江苏省盐城地区2019年年度业扩接入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名录》之内的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入库单位证明材料(也可提供供电公司官方网站截图)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4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按要求在系统中获取的子账号(非常重要),具体要求见“盐城市货物与服务类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流程”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20191031/a545a978-7f7a-4e74-b9f4-18610b8b1e97.html(保证金电话:0515-86663518<收> 0515-69083518<退>)。
开标前,招标人直接在交易系统查核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非因系统原因未获确认的,对应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退回。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2.24.96.37:9890/ )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
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20190829/111cb2c6-e32b-4c3a-888a-162c8ced4d9f.html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日9时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2.24.96.37:9890/上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
联 系 人:蒋锋
电 话:0515-883562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座7F
联 系 人:施克磊
电 话:0515-88200316、15895111919
电子邮件:310920981@qq.com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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