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盐城市草房子后勤区室内改造工程,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城市草房子后勤区室内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招标内容:盐城市草房子后勤区室内改造工程施工。本次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及工程量的权利。本工程造价约 9.9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证。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2.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2.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3.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9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9.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9.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0.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10.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10.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10.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1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10.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10.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方式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全面履约后无息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如贵单位决定参加投标,请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 9月 1日至2021年 9月 3日18时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东六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磊
联系电话:夏磊
招标代理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东六楼
联系人:周丹丹
联系电话:1802186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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