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华都城乡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都区2021年度工矿废弃地(历史遗留矿山)核查项目
3、招标代理: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都区境内
(2)服务期要求: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要求。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投资额:不超过9.9万元
(6)服务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我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按照要求收集资料,组织室内询问和判定是否为历史遗留矿山进行分类、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并用使用部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和收集APP拍照,填报系统内容进行提交,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资质等级和范围:
6.1.1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三级及以上资质。
6.1.2投标人同时须具备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6.2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4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5需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接本次项目的能力。
6.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请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龙公寓2号楼702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9、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9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5日18:00时。
10、本项目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
12、本次公告发布地点: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13、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华都城乡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515-8862156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军
联系电话:1339067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