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电脑(包括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交换机及电话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音响组合、移动硬盘和U盘等。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部门人员加强使用、维护、清洁。
2、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室都要编号登记造册,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新购置的,在发票报销入账时登记,上级部门配发或外单位赠送的,由接受部门在收到物品一周内到办公室登记。
3、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只供公务之用。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移动硬盘、U盘等按部门登记造册后,由部门负责人分配具体人员使用管理;台式电脑购置价控制在4000元之内,笔记本电脑购置价控制在5500元之内,电脑使用期限满5年后由办公室统一集中处理,作价处理时电脑使用人可优先购买。电话机为部门公用设备,共同使用管理;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音响组合、电视机为全公司公用设备,购买、上级配发或外单位赠送的,均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供全公司调剂使用。部门需用时,由办公室提供并作领用记载,用后及时收回。淘汰停用或损坏无法修复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统一交由办公室集中处理。
4、严格电脑(含服务器)数据管理,防止资料失密和丢失。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储存以及秘密数据载体(磁盘、磁带、打印纸等)的使用、借阅、复制、传递、携带、保存、销毁等均应按保密规定执行。若有泄密者,依照《保密法》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上班期间上网聊天和玩游戏,违者发现一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3次以上进行诫勉谈话,并与相关奖金发放挂钩。
6、不得随便拷贝外单位的各类软件,防止病毒侵入公司内网,确需安装的,必须先行用最新杀毒软件检查后方可拷入计算机。
7、办公自动化设备检修统一由办公室扎口负责。保修期内的,可由使用部门直接与供应商联系维修,办公室不报支维修经费。
8、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外借,更不得占为己有。严禁将笔记本电脑带入家庭长期使用,确因加班需要带回家的,下一个工作日必须带班使用。特殊情况下,笔记本电脑可在部门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复印机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服务。
9、公司员工必须规范操作计算机,定期做好预防病毒和系统重要数据备份,办公室要定期及时分析和排除网络故障,优化网络资源使用。
10、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将系统的软件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各部门使用新的软件须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严禁使用任何游戏软件。
11、公司员工要加强保密意识,不得将涉密数据和文件泄露给他人。任何单位需复制系统数据及其本公司在局域网上网公布信息数据,必须经领导同意并按规定操作,对涉密的磁盘、打印纸要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理和处理,如发生泄密,应立即报告。
12、计算机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或发生设备故障,需要专人维护的,应做好记录,部门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维护。